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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瀛海路(新华大街-东垣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2024-04-22
招标公告名称: 【河间市瀛海路(新华大街-东垣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1355001B01
招标内容:

【河间市瀛海路(新华大街-东垣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间市瀛海路(新华大街-东垣街)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 河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河发改{2015}1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工程名称: 河间市瀛海路(新华大街-东垣街)道路工程监理 (二)建设地点: 河间市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建设内容:河间市瀛海路(新华大街-东垣街)道路工程,位于河间市南部,规划为东西向的城市次干路,西起新华大街东至东垣街,道路长约428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五)标段划分:1个标段。(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七)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为止。(八)资金来源:已落实(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河间市瀛海路(新华大街-东垣街)道路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相关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三)本项目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 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八)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2 00:00 至 2024-04-2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特别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财政评审,实际收费金额以财政最终评审金额为准。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500万,收费金额500元。)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间市泰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间市 地址: 河间市曙光中路66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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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左工

联系人: 孙中会
电话:

0317-7685651

电话: 0317-328286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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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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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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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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