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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航道405船2023年冬修工程更正公告

· 2024-04-28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航道405船2023年冬修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25 至 2023-11-01
撰写单位: 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高睿
(辽宁航道405船2023年冬修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800-047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航道405船2023年冬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履约期限更改为:从签订合同起至2024年4月1日止(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1日 11时0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5、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0号
联系方式: 史贵志/0417-2800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汽保工业园区(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灰色办公楼)
联系方式: 17741721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睿
电 话: 1774172133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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