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魏州路停车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2024】19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名县魏州路停车场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建地上城市公共停车场及相关附属工程,总占地面积17403.95㎡,约26.11亩,车位402个。停车场共设置三个出入口,场地西侧规划魏州路上设置两个车行和人行共用的出入口,场地东侧设置一个仅供人行的出入口连接大明湖公园园内道路。 2.3建设地点:大名县魏州路魏州桥西头路北,愜山湖以西,规划路以东,北侧篮球场以南合围区域内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2 00:00:00 至 2024-05-28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2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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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大名县北京路与万大路交叉口东行300米路南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83号长安万达广场02单元2712-2717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子凯 | 联系人: | 孙红霞 |
电话: | 0310-6301106 | 电话: | 0311-8585291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hczbdl@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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