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综合行政执法办购买视频监控系统优化及维护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办购买视频监控系统优化及维护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光明区当前处于大发展时期,基建工作紧锣密鼓,辖区泥头车辆来往频繁,易出现非法倾倒余泥渣土现象,影响市容环境。为加大打击非法倾倒余泥渣土行为的力度,同时解决在执法过程中取证难的问题,我办于2018年购买了余泥渣土非法倾倒点监控移动终端服务并沿用至今。我办在各社区余泥渣土非法倾倒点安装的监控系统原设计为太阳能供电、4G网络信号传输无线监控系统。由于监控设备使用年限久,长期暴露在户外并受雷击雨淋等原因,均存在蓄电池存电量低、太阳能供电板受损等问题。此外,因4G网络不稳定、设备缺乏日常维护,监控系统存在未正常运行风险。 为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清晰准确拍摄监控画面,现拟申请购买视频监控系统优化及维护服务,针对我办前期在各社区余泥渣土非法倾倒点安装的监控系统进行设备优化和全面维护,并根据工作部署在指定区域新增视频监控系统。经询价,该项服务所需费用约32万元,拟从部门预算的执法工作经费中列支。 |
项目预算金额:32万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路北77号
联系人:叶建平
联系电话: 29099203
公告日期: 2022 年 10 月 21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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