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综合行政执法办购买清理生物防火林带与林区消防设备周边杂草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办购买清理生物防火林带与林区消防设备周边杂草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1.深圳市锦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79985.91元;2.深圳市嘉隆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87802.77元;3.深圳市绿之寶园林有限公司:296996.79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我单位采取竞价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经谈判,择定深圳市锦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锦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279985.91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粤森防办〔2022〕50号要求,在特别防火期期间抓好野外火源管控,开展好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可燃物的五清行动。为消除林区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林火蔓延,我办需对生物防火林带及消防设备周边地表落叶、杂灌、杂草、阻燃树木(荷木)树上2米以下枯枝进行清除,拟购买维护清理服务。经询价,该项服务所需费用279985.91元,拟从部门预算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中列支。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路北77号
联系人: 叶建平
联系电话: 29099203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4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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