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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新增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3-02-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新增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新民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4: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3日 10:00
开标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2998.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婷婷、赵鑫悦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05999转8510、8503
采购单位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民市东营路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7855669
代理机构名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62151152
附件:
附件1TXJ-024-2023001新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新增服务项目2.10发售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新增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2-10 至 2023-02-17
撰写单位: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婷婷
(新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新增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新增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81-00011
项目名称:新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新增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985,000.00
最高限价(元):29,985,000
采购需求:查看

新民市属地内除<新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已覆盖的区域以外的全域,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全域内乡镇各属地的农业生产垃圾;交通垃圾;河道垃圾;建筑垃圾。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合同服务期满,对上一年的服务满意,续签下一年合同,可续签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以及支持创新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招标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进入新民市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的投标供应商需要加强个人防护,请到现场的供应商代表自行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的问询、测温和登记工作。
预算金额:人民币29,985,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29,985,000.00元/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新民市东营路59号
联系方式: 024-87855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 024-62151152
邮箱地址: Lntxj@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通汇支行
账户名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21001530008052502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婷婷、赵鑫悦
电话: 024-31905999转8510、850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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