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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2023-06-07
泰山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泰山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37090200011500120230007

交易编号:TS-GC-20230605-02

2.2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区。

2.3建设规模:对东湖路等区管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路面铣刨、局部更换水稳层、重铺沥青、路缘石调整及更换、喷画道路标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保修(参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东湖路;第二标段为:唐訾路、傲徕峰路;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当同一单位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由招标人选择该单位所中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45624.18元,其中第一标段为2946859.07元,第二标段为1598765.11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6投标人须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367830分至20236131630分,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202367830分至20236131630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4.3、方式:投标人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备案投标人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4、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62709 00 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址:泰安市明堂路59号泰山科技文化产业园南楼

联 系 人:李科长

话:0538-822729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众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泰安市泰山区中天大厦5

项目经理:林溪

话:0538-2199166

电子邮件:zhonghezb@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0538-6236668。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林溪 联系方式:0538-219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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