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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涉案船舶定点保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 2022-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竞争性磋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就涉案船舶定点保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涉案船舶定点保管项目

2.项目编号:ZHXZZFD-20220628

3.最高限价:

序号

船舶总长(米)

最高限价(元)

上、下排费

停泊及管理费

船舶拖移费(元/艘·次)

计算权重

1

小于12

830 元/艘·次

105元/艘·天

小于24:2940

5%

2

12含~18

3740 元/艘·次

195元/艘·天

5%

3

18含~24

5405 元/艘·次

275元/艘·天

5%

4

24含~30

6240 元/艘·次

360元/艘·天

24含~45:5685

5%

5

30含~36

6660元/艘·次

440元/艘·天

15%

6

36含~45

7500元/艘·次

530元/艘·天

15%

7

45含~55

7900元/艘·次

605元/艘·天

24含~65:6665

15%

8

55含~65

9720元/艘·次

735元/艘·天

15%

9

65含~75

11110元/艘·次

880元/艘·天

65含~75:8625

15%

10

75含~85

13420元/艘·次

1080元/艘·天

75含~85:11760

5%

11

≧85

价格由双方另行约定,本次采购中投标供应商无须对本规格船舶费用进行报价。

注:1.实际价格按照具体停泊船舶时间计算,不足半天不计,超过半天不足1天按1天计算。2.报价包含本项目物资、运输、人工、差旅、税金、售后服务、利润与中标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3.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4.服务地点:温州市瓯江范围

5.采购内容:温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涉案船舶的保管、拖船或开船;合同期采用1+1年模式,按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实施;合同一年一签,视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6.委托停泊(保管)标的物:扣押涉案船舶,具体以《暂扣涉案船舶上排停放交接单》及相关交接手续为准。

7.停泊(保管)工期:每艘(批)船舶自移交之日开始(即相关部门出具《暂扣涉案船舶上排停放交接单》或相关交接手续等书面形式交接之日)至接到相关部门出具《暂扣涉案船舶下排移交放行单》或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移交放行单后,该暂扣涉案船舶放行驶离港区之日为该艘(批)船舶停泊(保管)工期。

二、投标单位要求:

(一)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施工能力及具备相关的人员、设备等。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三)如保管码头和保管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携带产权证明原件备查);如保管码头和保管场地为租赁的,要求租赁期至少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复印件(携带租赁原件备查),同时提供码头靠泊和保管场地证明。

三、报名材料:

有意报名单位请携带项目报价单(原件,含分部分项报价表,报价金额不可超过本次项目最高限价,否则不予接受)、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或者打印件)、保管码头和保管场地自有产权或租凭协议(原件或复印件)等项目投标文件,上述报名资料(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指定地点。

四、选定程序: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由我局内部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报价进行集体研究,确定供应商。

五、报名事宜

1.时间:2022年7月4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8日17时30分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接受现场报名方式,以资料接收时间先后顺序,取前5家进入磋商,如果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报名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次采购公告自动作废。

2.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站前路2号1幢203。

3.联系方式:陈先生 0577-88722889、13575441808 。

六、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将必要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并密封保存。

七、项目开标时间:2022年7月 12 日上午9:30,开标地点: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6楼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1792号)。需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上发布。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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