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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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9450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已由 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曲行审招标核[2023]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曲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曲阳县恒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2.2工程地点:曲阳县太行路(北外环-南外环)、正阳街(北外环-南外环)、惠丰街(恒山路-南外环)、朝阳街南段(恒山路-南外环)2.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4建设规模与内容:太行路新建雨水管网5523m、正阳街新建雨水管网3946m、惠丰街新建雨水管网1381m、朝阳街南段新建雨水管网1846m。管径DN400-2400,管材选用钢筋混凝土管,并对破除路面进行恢复。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计划总工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人员不得大于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1 00:00 至 2024-02-0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29 13: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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