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综合行政执法办关于申请订制执法制式服装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办关于申请订制执法制式服装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城管〔2021〕116号),市、区城管部门专责督察队对各街道“五化”建设相关情况定期指导,重点是着装规范,每月督察整改情况将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考评以及绩效考评范围。为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我办拟申请为新入职的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在岗工作人员(因制式服装破损、老旧,需换新)订制相应的制式服装。经询价,所需费用共计约5万元,拟从部门预算的执法工作经费中列支。 |
项目预算金额:50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路北77号
联系人: 叶建平
联系电话: 2909920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2 年 7 月 20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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