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3-05-24 13:48
各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实施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国有市场日常维护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经组织5人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认为该项目的需求论证存在不合理性或不切合实际情况,敬请于本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国有市场日常维护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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