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608-17-01-93218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杨和镇杨梅河河岸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杨和镇杨梅河河岸整治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杨和镇杨梅河河岸整治工程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杨和镇杨梅河河岸整治工程位于杨和镇杨梅河,整治范围在碧涛酒店至田心村段,全长约1620m。河涌进行整段疏浚,长1620m;为保护污水管修坡护岸1265m(左岸+右岸),改善河涌现状已建堤顶河段两岸堤路设施(雨污及相关管网、两岸照明、人行道及破损栏杆重建),修缮堤路实施范围长约2162m,弃渣运距暂定3km(结算按实际运距)(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招标控制价为:8885405.88元。 | ||||||||||
招标内容 | 杨和镇杨梅河河岸整治工程澄清、答疑、修改文件(第01号) 致各投标单位: 本文件为杨和镇杨梅河河岸整治工程的澄清、答疑、修改,与招标文件共同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作用: 一、现就《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正文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 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 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 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6月17日 | ||||||||||
工期(交货期) | 120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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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证)》。 7.信誉要求: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 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6-14 22:05:06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05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05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
开标方式 | 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7-05 09:30:00 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高明 分中心三楼开标一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880852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环球车城B座3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严剑荣 | 联系电话 | 0757-88829882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8628939 | ||||||||
发布责任人 | 严剑荣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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